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10 月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勉县定军山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附: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高潮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0916-3286528
0916-3286539
公告单位: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2日
附: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高潮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基本情况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高潮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高潮社区 |
1889㎡ |
商业用地 |
宗地东至: 高潮社区土地 宗地南至: 高潮社区土地 通道 高潮社区土地 |
2 |
3337㎡ |
宗地东至: 通道 宗地南至: 高潮社区土地 田园路北段 高潮社区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