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志成申请继承(受遗赠)刘凤琴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凤琴
不动产坐落:勉县新兴北路电力局3号家属楼附楼401室
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3286528
公示单位: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