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6年渔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渔业产业投入,推进勉县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6〕22号)、《关于印发2026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计财〔2026〕24号)要求,现就2026年渔业绿色发展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和实施主体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度,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从事渔业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水产养殖企业等,包括村集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征集项目范围
(一)2026年省级渔业绿色发展项目
1.设施渔业(工厂化)类。(1)补助标准: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渔业厂房建设每平方米补助500元。(2)奖补资金支持环节: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圆桶安置、设施装备购置、进排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电力系统以及保温设施等。
2.大鲵养殖基地类。(1)补助标准:大鲵养殖基地建设30万尾及以下单体项目补助30万元,30万尾以上单体项目补助50万元。(2)奖补资金支持环节:主要用于养殖车间建设、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病害防治、标识使用等。
3.资金来源: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渔业绿色发展)150万元。
(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
1.补助标准:(1)工厂化养殖类(平方米)。工厂化养殖车间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85%,养殖水面面积须不低于养殖车间面积的70%,厂房车间建设提升按照500元/m2补助。(2)陆基圆桶养殖类(立方米)。陆基圆桶养殖单桶水体不少于50m3,按照养殖水体150元/m3补助。
2.资金支持环节:渔业产业发展中所需的设施装备购置、工程建设、养殖环境监测、生产能力提升、试验试剂材料予以补助。
3.资金来源:2026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80万元。
(三)资金奖补标准
依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财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汉政办发〔2025〕13号),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奖补。奖补方式为先建后补。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人员经费等与渔业发展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的经营主体需具备2年以上水产养殖经验或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
3.申报的2026年度渔业绿色发展或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务必符合项目用地、秦巴生态保护等有关政策规定。
4.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近三年征信良好,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9月23日。
(二)申报资料: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经营主体于9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见附件)一式2份(含相关材料)报勉县水产发展中心(联系人:薛欢 0916-3239766)。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的经营主体要确保项目申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征求项目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初审意见。
(二)县农业农村局将组建力量,对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选址、建设基础和项目建设可行性、必要性开展实地核查,对项目实施方案集中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涉嫌套取补助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且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经营主体申报奖补项目。
(三)2026年渔业绿色发展和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对应新的建设内容,已建成项目或实施过的区域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不得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项目在相同或高度相关的环节予以叠加支持,避免重复申报、重复享受。
(四)申报的奖补资金项目在建设中要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五)所申报项目用地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在“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备案。
(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916—3227283(勉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股)、0916-3239887(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勉县2026年渔业绿色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文本(参考样稿)
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