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mxnyncj000/2025-000028
  •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9:01
  • 来源: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机构:

    勉县农业农村局
  • 内容概述: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8号)文件精神,结合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5〕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下达你们,2025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规范资金拨付

本次下达资金,一是要及时完善“财政云”指标管理系统的项目录入、指标申请、计划报送等工作。二是要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报账支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本次资金在10月底达到85%,12月15日之前,要全面完成100%的报账支出任务。三是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体系。要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业务流程。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要实行点对点的资金拨付方式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转拨至任何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村组资金专户)。

二、规范资金分配

本次资金分配,依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8号)文件,使用省级指标200万元。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管理原则,本次投入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县农业农村局主管(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并批复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2025年勉县生猪产业发展项目”项目1个(详见:附件1)。同时,上述项目绩效目标批复随本文同步下达(详见:附件2),请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批复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一)强化财政资金规范使用、高效运行的刚性要求。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勉财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切实肩负起“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权责对等”的项目资金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要聚焦“建好项目,用好资金,管好资产”总体要求,持续做好项目资金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全面抓好项目资金的收支核算、规范拨付、报表报送、绩效评价等监督管理。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申请资金,谁负责绩效”的管理原则,结合《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勉涉农整发〔2022〕17号)文件要求,要全面肩负起项目资金涉及的各项考核检查、审计巡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底线要求。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管理原则,确保资金收支与项目投资计划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出现将资金用于项目计划之外的支出。二是严格按照“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的管理要求,及时报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年度、按级次、按类别进行专项核算。三是坚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财政衔接资金支出必须遵循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刚性要求,各级财政安排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不含对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易地搬迁贷款给予贴息和对调整规范易地搬迁融资方式后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按规定予以补助)和垫资或回购、注册企业、设立基金、购买保险及门、墙、亭、廊、栏景观工程等支出

(三)强化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是财政衔接资金坚持报账支出的管理原则。属于镇(街)实施的项目,在拨付资金时由(街)履行报账程序、落实报账责任,按照报账核销比例拨付项目资金。二是规范项目资金结算。财政衔接资金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零现金”付款模式。涉及到人到户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一卡通”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结算方式,并依据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发放花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回单)以及执行标准、发放金额等文件资料作为审核报账的重要凭据。三是强化项目资金对账制度。镇(街)要根据“资金来源、资金轨迹”全面抓好与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支出统计,报表报送、资金收支对账工作,坚持“每周四报送周报,每月28号报送月报”管理制度,切实理清资金来源,筑牢全县资金统计管理工作基础。四是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管理原则,根据行业政策持续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督导检查,要全面了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通过点对点的指导及时化解并疏通问题形成的根源,积极破解难题、全面查漏补缺,直至问题整改销号、清零见底。五是项目实施镇(街)、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考核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六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务必确保“财政云”指标管理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信息完整、逻辑相符、精准一致。同时,要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要以上级开展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督查、审计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问题为导向,对运行监控发现的违规事项要采取退回资金、调减预算等措施进行立行立改。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提请相关部门追究问责,严防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切实发挥直达系统防范预警和绩效运行监控的及时纠偏作用。

四、强化项目管理

(一)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的刚性要求。按照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 )文件精神,一是规范编制项目方案。各镇(街)在收到项目投资计划文件后,要组织人员力量,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复方可组织项目实施。要确保“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机制、资产权属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内容。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好项目、用好资金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对实施方案执行、奖补建设内容、受助对象信息、资金兑付方式、资金兑付到户到账信息、资产管理台账、绩效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并圆满完成奖补项目达产达效目标任务。严防出现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挪用套取、截 留私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严禁随意调整。项目投资计划一旦批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坚决杜绝随意调整项目行为的发生,对已下达项目确需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要按照“谁审批,谁下达,谁调整”的原则,并严格履行上级审批备案后方可调整的程序。四是规范项目验收。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镇(街)、村(社区)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并征求项目所在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要全面开展受助对象、受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环节的实地核查和公示公告,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兑付资金并及时进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公告工作,长期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 群众的监督。五是强化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村 (社区)在落实日常绩效监管的同时,要全面按照《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勉涉农整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完工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要确保“一项目一评估”和“一个项目一套绩效”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六是强化联农带农。按照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陕乡振发〔2022〕48号)文件精神,行业主管部门、镇 (街)要持续打造财政衔接资金扶持项目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并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试)》及《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执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一是规范公告公示方式。资金安排和项目计划下达后1周内要在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站公告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是强化过程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分阶段进行公告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相关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位置要醒目,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并留存相关印证资料。三是强化公告公示范围。围绕公告公示总体要求,聚焦三公示一公告、项目投资计划、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批复、绩效完成自评、项目完成情况、决算审计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环节,切实打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管理工作格局。

(三)持续强化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陕乡振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5〕20号)文件要求,一是登记资产信息。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项目实施镇(街)、村(社区),按“谁实施、谁评估、谁登记”的管理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性质,形成项目资产类别等要素,对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填写资产登记表,登记项目资产信息。确定资产价值时有审计部门决算审计意见的以审计意见为准,无审计意见的以评估意见为准。二是确定资产归属。资产信息登记后,由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以及行业部门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资金来源、资产受益范围、资产管理要求、属地管理原则等进行确权。并对照各自登记形成的资产,确定资产的产权归属。三是逐项移交管理。资产确权后,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要按照各自确定资产的产权归属,逐项做好资产移交,由产权主体建立各自的资产管理台账,分类建立县、镇、村“三级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四)强化培训指导,增强管控工作能力。是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管理原则,根据行业政策持续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督导检查,要全面了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通过集中培训或点对点的指导及时化解问题、积极破解难题,全面提升全县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效能。二是(街)村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项目建设配合以及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培训指导、考核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三是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要围绕“建好项目、用好资金、管好资产”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主次分明,通力协作、各司其责的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打造项目资金管理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良好工作局面。四是项目完成后,镇(街)要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督导检查,务必确保项目资金 绩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1.勉县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勉县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勉县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棋

建设期限

(起止时间)

绩效目标

实施地点

脱贫(是/)

重点帮

扶镇(是/)

重点帮

扶村(是/)

直接受益脱贫

人口(含监测

对象)

受益总人口

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万元)

项目实施

单位

业主部门

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小计

省级

1

2025年勉县生猪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生猪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对养 殖户引进的能繁母猪给600元/头的补贴,出栏育肥猪给予30元/头的补贴。

2025年7月-

2025年12月

该项目属于到户类奖补项目,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稳定生猪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项目实施期内能

繁母猪引种和育肥猪出栏进行奖补,增加养殖户生产效益,带动生猪产业发展,推动一产稳定增长,受益养殖户70户,带动120户脱贫户  增收。

全县18个镇办

全县18个镇办

120

382

190

584

200.00

200.00

勉县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农业

农村局

支持对脱

贫户和监

测对象产业奖补

   

120

382

190

584

200.00

200.00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5年勉县生猪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张迎锐

09163219607

主管部门

勉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

其中:财政拨款(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200.00

年度目标

目标1: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生猪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养殖户引进的能繁母猪给予600元/头的补贴,出栏育肥猪给予30元/头的补贴。

目标2:该项目属于到户类奖补项目,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生猪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项目实施期内能繁母猪引种和育肥猪出栏进行奖补,增加  养殖户生产效益,带动生猪产业发展,推动一产稳定增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能繁母猪引种

0.1万头

育肥猪出栏

4万头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抽查合格率

100%

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规范率、完整率

100%

时效指标

该项目在12月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12个月

成本指标

能繁母猪

600元/头

育肥猪

30元/头

该项目财政总投入

2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带动养殖户和脱贫户发展产业促进经济增收

有效促进

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有效促进当地养殖产业持续发展

有效促进

带动受益户数

≥190户584人

其中,受益脱贫户

≥120户382人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生猪产业发展的同时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

增加养殖户生产效益,带动生猪产业发展

≥2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脱贫、监测户满意度

≥95%

经营主体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