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4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6号)、《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7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5〕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26万元的分配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共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26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资金2039万元,省级第二批资金2124万元(含以工代赈资金180万元),市级第二批资金63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及要求
(一)主要使用方向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用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特色种养殖、家庭手工业等增收产业,补齐其生产生活短板;保障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就业,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输出交通补贴等。
2.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专项用途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
(二)使用管理要求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规定执行,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依据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4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49号)、《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50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51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合规,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效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财政监督电话:0916-8652015
电子邮箱:275847944@qq.com
办公地址:勉县和平路东段勉县财政局
附件:
1.
勉财办农〔2025〕4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1809万元)
2.
勉财办农〔2025〕4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230万元)
3.
勉财办农〔2025〕50号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63万元)
4.
勉财办农〔2025〕51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政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2124万元)
勉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