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1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5〕3号)及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次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农业发〔2025〕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83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共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97万元,省级资金3186万元。
二、资金使用
根据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支持乡村公益岗位项目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4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支持村规划编制项目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6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9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10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11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12号)文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发挥资金项目实施效益,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财政监督电话:8652015
电子邮箱:275847944@qq.com。
办公地址:勉县和平路东段财政局
附件:
1勉财办农【2025】4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支持乡村公益岗位项目资金的通知(人社局500万元)
2勉财办农【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支持村规划编制项目资金的通知(自然资源局实施--县级141万元)
3勉财办农【2025】6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4勉财办农【2025】8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5勉财办农【2025】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6勉财办农【2025】10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7勉财办农【2025】11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资金的通知
8勉财办农【2025】12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提前批次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