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提前批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勉政发〔2025〕3号)及县民宗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勉民宗发〔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共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
二、资金使用
根据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5〕7号)文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发挥资金项目实施效益,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财政监督电话:8652015
电子邮箱:275847944@qq.com。
办公地址:勉县和平路东段财政局
附件:勉财办农【2025】7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的通知
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