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勉发改发〔2024〕34号)及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勉乡振发〔2021〕21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3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30万元。
二、资金使用
根据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2024〕38号)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照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勉政发〔2021〕15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效益,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财政监督电话:8652015
电子邮箱:623971131@qq.com
办公地址:勉县财政局和平路东段
附件:勉财办农〔2024〕38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通知
勉县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