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财办综〔2024〕1号
勉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的通知
勉县住房保障中心:
根据汉财办综〔2023〕141号及陕财办综〔2023〕46号文件通知,现提前将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38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功能科目,“50601资本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待2024年投资计划下达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管理规定,省级配套资金也作为直达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全程接受财政部监管,并纳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请你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扣减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和行政开支,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绩效目标及评价资料报送县财政局综合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