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勉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是经中共勉县县委批准2002年8月29日(勉发[2002]16号)成立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失业保险业务;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其它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制定本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3、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
4、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主管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5、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业务,依法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
6、依照《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法规、政策,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核定并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
7、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征缴率达90%以上。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对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进行稽核,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情况进行内部稽核。
2、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业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3、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业务经办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是县级财政一级全额预算单位, 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0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525.76万元。比上年增长657.55万元,。分析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万元、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16.3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85万元、扶贫经费减少0.7万元。本年度支出1535.76万元,比上年增长667.55万元。分析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1.5万元、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16.3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85万元、扶贫经费减少0.7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52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76万元,占总收入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5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6.7%,项目支出1279.23万元,主要是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5万元、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补助65.6万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94.73万元、财政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补助278.5万元。占总支出的83.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5.76万元。比上年增长657.55万元。分析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万元、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16.3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85万元、扶贫经费减少0.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35.76万元,比上年增长667.55万元。分析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1.5万元、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16.3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85万元、扶贫经费减少0.7万元。(详见公开04、05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35.76万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2万元(主要是财政支付系统专网维护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71万元(主要是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基本支出256.31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18.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6.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5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83万元(主要是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65.6万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94.73万元、财政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25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71万元,公用经费为35.8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汉中市辖区各县社保经办业务互相检查、交流、学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车辆保险费比往年降低。
因公出国(境)情况: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 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5人次,经费总额1.45万元,主要是汉中市社保中心对我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伤事故、失业保险的调查接待,各县社保经办中心来我单位学习社保档案3A建设和居民医保网上结算的学习及交流的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0.02万元,比去年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忙基本没有安排参加各个险种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目支出。(2016年的会议费支出为0,与去年的会议费相比较,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的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38.83万元项目都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并建立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53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7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1.6万元,其原因是工资上调和年终财政对单位的奖励工资上调。公用经费为35.8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4.35万元,原因是差旅费比上年增加了近8万元(脱贫攻坚我单位外派2名工作队队长、1名第一书记、驻攻坚团1名、工作队员2名,每月扶贫差旅费近0.68万元),工资上调后导致工会经费也上调,增加了单位电脑和打印机的购置费等。(详见公开06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