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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勉县韩家山锰矿详查勘查许可证处置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关于“陕西省勉县韩家山锰矿详查”到期后处置事宜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陕西省勉县韩家山锰矿详查”列入自行废止范畴,现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有关人员需将有关材料提交至勉县自然资源局2楼201室生态矿产股;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16-3222801。

                          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