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关于“陕西省勉县韩家山锰矿详查”到期后处置事宜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陕西省勉县韩家山锰矿详查”列入自行废止范畴,现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有关人员需将有关材料提交至勉县自然资源局2楼201室生态矿产股;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16-3222801。
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