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定军山陵园:
你单位《关于核定勉县限价公墓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2〕28号)、《陕西省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依据成本调查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要在经营性公墓墓园内至少划出30%的墓位实行限价销售,最高限价为单墓3500元/座、合墓5100元/座,你单位可下浮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包括建墓工料费、墓穴租用费、安葬费、护墓费、绿化费、管理费(二十年)、安葬证工本费。
限价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期满后墓穴需继续保留的,应续缴墓穴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单墓39元/年、合墓53元/年。
二、减免要求
严格落实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优惠减免政策,具体优惠减免办法由你单位拟定,报勉县民政局审批后执行。
三、收费公示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批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时向丧属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勉县定军山陵园公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勉价发〔2018〕13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本批复自行废止。
勉县发展和改革局 勉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