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民政府
关于勉县小型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水库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33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33座小型水库清单
红花寺水库、团结水库、隆台沟水库、东风水库、南大沟水库、定军水库、桐车沟水库、深沟水库、黄沙窑水库、金洞崖水库、小西沟水库、张家湾水库、庆家寨水库、鹁鸽堰水库、柳沟水库、李子沟水库、白家槽水库、上西沟水库、秧田沟水库、小河垭水库、猫儿沟水库、欧家沟水库、大沟水库、李家沟水库、寨子沟水库、康沟水库、中坝水库、塘池沟水库、蒙家槽水库、张家院水库、三岔沟水库、金泉寺水库、墓底泉水库。
二、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①枢纽大坝工程管理范围:从上游坝脚线向上游50m,从下游坝脚线向下游100m,从左右岸坝端分别向外各20m;②溢洪道工程管理范围:从工程两侧轮廓或开挖边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③水工建筑物管理范围:从工程两侧轮廓或开挖边线向外15m;④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以内的区域。
(二)保护范围:①枢纽大坝工程保护范围:从下游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100m,从左右岸坝端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各50m;②溢洪道工程保护范围:工程管理范围线边界线外延100m;③水工建筑物保护范围:工程管理范围线边界线外延50m;④库区保护范围:山丘区水库为坝址以上、库区两岸管理范围线以外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区域,平原区水库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三、管理与保护要求
水利设施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