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常态化创建,压实公职人员文明示范责任,带动社会文明水平持续提升,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宣讲。
宣讲对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条款,结合办公室公务场景逐条明确行为要求,突出实操导向。在机关内部管理方面,明确办公区域保持整洁有序,节约水电纸张,落实光盘行动,规范办公物品摆放;在公务出行、基层调研方面,要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走访群众注重沟通礼仪;在网络行为方面,规范干部在微信、短视频等线上平台言行,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信息,理性文明发声;在对外接待群众方面,规范接待用语、办事流程,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杜绝生冷硬推。宣讲同时梳理了公职人员需要主动规避的不文明行为清单,明确日常监督提醒方式。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机关示范窗口,将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机关管理。依托本次宣讲,推动文明规范落实到公务接待、下乡调研、窗口接待、机关后勤等各个场景。组织干部主动参与包联社区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在基层一线宣传文明规范。坚持以机关日常行为为示范标杆,要求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率先践行文明准则,把文明要求转化为常态化行为习惯,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县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