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勉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勉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勉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2023年度政府常委会学法计划》,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要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全县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对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概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并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2023年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保留1件,废止1件,修改2件)。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汉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三项制度”》,着力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印发《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建设。择优选聘熟悉民事、土地和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10名律师担任党政法律顾问,65家县直部门和18个镇(街)聘请法律顾问95名,实现了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议事决策、法制审核、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并积极办理政府及部门的涉法事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三)扎实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9个工作专班,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11月召开动员会,先后多次召开推进会,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勉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文件,印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20227月底全面完成了网上申报工作。三是圆满完成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202321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五评估组来我县通过召开汇报会、访谈、法律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工作。2023728日公示了评估结果,20231014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县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成功并被正式命名。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依法编制了2612023版勉县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梳理调整34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等12类许可服务事项共1817项。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深化“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双集中”,企业群众办事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线下“到一窗、帮代办、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新增事项清单15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创新推出“网上办、就近办、预约办、跨区办、容缺办、联审联办”“六办”改革服务,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一网通办”功能,县级1817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95%以上。个体工商登记、小型餐饮许可证等158项便民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镇办办理,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对外公布窗口预约电话,做到随叫随到,即到即办。与汉台区、丹凤等县区达成23项“跨区通办”战略合作协议,5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通办”。在勉阳街道、定军山镇等四个镇(街)启动试点互通互认的基础上,梳理出镇街村居联审联办政务服务事项25项,全面推进镇街村居联审联办,至目前已办理2673件。四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1336,其中备案项目988个,项目投457.0866亿元,未出现越权审批的行为,未发现一起越权审批的行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勉县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文件,完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结案7件,败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有效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上年度。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度行政复议共受理44件,结案44件(其中维持12件、驳回2件、纠错15件、终止15件)。引导了群众理性依法维权,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2023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33件,全部成功调解,调处率达到100%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印发《勉县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勉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制定《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量化评价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县198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五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23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2351474余人次,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完成申报司法部彩票公益案件60件,节约财政资金6.6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五是倾力打造“勉县特色价格争议调处”服务品牌,把价格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人民调解的多面性相结合,主动融入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格局中。2023年我县共成功调处化解诉前价格争议纠纷案件28件,真正实现“把非诉讼纠纷挺在前面”。

(六)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立“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集中普法活动100余场次,通过了市对县“八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定乡村“法律明白人”1069名;加强村(社区)“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建设,配备法律书籍5千余册,宣传彩页2万余份,“法律图书角”建设率达100%

(七)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全县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42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概况类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共计1495条,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2918条。新媒体发布信息1150条(“勉县发布”官方微博1000条,“勉县政务”微信公众号150条)。办理回复领导信箱来件94件和处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共计7639件。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6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10件。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个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个别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部分单位存在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现象。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工作。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和重点领域执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

(二)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放试点工作。牵头做好省政府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承接工作,及时梳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委托镇(街)行使的执法事项,逐镇(街)编制承接事项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抓手,会同县纪委监委、政府督察室等部门将行政执法情况及时通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四)继续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抓好常态化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扎实做好乡村振兴行业督帮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村级普法宣传活动。

(五)全面加强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不断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