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环批字〔2023〕10号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关于陕西奥阳芯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用石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奥阳芯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半导体用石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周家山镇团结社区苏陕协作中小微企业孵化园7号厂房,拟建年产200吨高端精密半导体行业用石墨制品,主要设备有精密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数控锯床及除尘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该项目已通过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确认,经审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技术评估专家意见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根据环评结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表》原则上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工生产车间必须全封闭,对每道机加工序产尘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周家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暂存区要做好防渗漏措施,以免地下水及土壤受到污染。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其它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公司内部环境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本《报告表》表4-3、4-9、4-12列出的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及噪声实施定期监测。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泄漏引起的爆炸、火灾风险,有效应对环境风险。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评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批复不作为其他行业部门审批事项的可行性依据,涉及其他行业部门的事项按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2023年7月19日
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