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县县城区域人口不断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越来越高,城区仅有公共体育场地 ,每天都人满为患,很多人只能选择在河滨公路锻炼。目前县城区域有多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都建有标准化的体育场地或设施,而这些体育场地或设施都未对公众开放,形成了一边需要锻炼无处可去而另一边优质的体育资源闲置不用的局面。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是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需要,可有效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及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
建议:
1.城区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在寒、暑两个假期向社会开放。
2.由教体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定管理人员及相关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
3.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及设施新增支出纳入县财政预算。
第一提案者:民革勉县总支
主办单位:教体局
李 弘 民革总支
郭 辉 民革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