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农村规划少量建设性用地的建议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4-000189
  •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10:47
  •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 内容概述:

第202号(农林水电类)

关于给农村规划少量建设性用地的建议

内 容: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就需要优化调整农业结构,打造富民产业。目前土地使用性质影响了产业发展,缺少建设性用地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一大问题。2019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提出,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允许各地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建 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束下,给村庄划拨少量建设性用地,用以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领衔代表:刘继明

通讯地址:勉县镇川镇安咀村

承办部门: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