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号(农林水电类)
关于给农村规划少量建设性用地的建议
内 容: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就需要优化调整农业结构,打造富民产业。目前土地使用性质影响了产业发展,缺少建设性用地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一大问题。2019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提出,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允许各地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建 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束下,给村庄划拨少量建设性用地,用以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领衔代表:刘继明
通讯地址:勉县镇川镇安咀村
承办部门: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