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134号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2-000309
  •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15:21
  • 来源:

    人社局
  • 发文机构:

    人社局
  • 内容概述:

关于对医疗机构护工从业人员实行公司派遣模式下企业化管理的建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慢性病人逐年增多,很多老人每年都需要反复多次住院。青壮年劳力少,加之工作、经营等种种原因导致家人不能保证很好的照护。其他因车祸、事故等原因住院的病人都需要请护工协助照护。目前的现状是护工从业人员无机构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没有保障,其劳动关系、薪酬待遇都依赖于双方口头约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双方权益的维护都没有保障,这种情况会影响到众多家庭的安全、幸福。建议对医疗机构护工以业人员实行公司派遣模式下的企业化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要有准入制度、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需经过体检、培训后签定劳动合同,持证上岗。薪资发放,合同订立,保险缴纳,劳动纠纷处理,双方权益维护等工作均由公司来负责实施,这样护工从业者提供的服务质量才能得到保障,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维护,才能更好地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提案者:刘海霞

主办单位: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