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防止野猪致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2-000164
  •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15:31
  • 来源:

    林业局
  • 发文机构:

    林业局
  • 内容概述:

关于有效防止野猪致害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的建议

⠂ 容: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恢复好,植被茂盛,有益于野猪繁殖,野猪数量增加巨大,破坏农作物野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群众经济及人身安全损失巨大。

⠂ 议:划分狩猎区,建立狩猎队,加强驱赶野猪的措施,定期合理适度捕杀野猪。对损坏的农作物的现状制定补偿办法,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

领衔代表:周仁华

通讯地址:勉县张家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689164486

承办单位: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