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房屋及基础设施后续维修费用的建议

  • 索引号:

    6107250001/2021-000183
  •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11:17
  • 来源:

    发改局
  • 发文机构:

    发改局
  • 内容概述:

 容:近年来,全县规划、建设了一大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户住房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目前,已给一批集中安置点搬迁户办理房产证,落实安置点点长和特派员,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全部安置的是贫困户,按标准,只收取了搬迁户自筹资金,没有收取房屋大修基金。目前,全县各安置点还处于保修期,一旦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处理,维护有保障。但保修期过后,出现问题,将无资金处理。

建 议:尽快落实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房屋保修期过后的维修费用,并明确维修主体。

领衔代表:张永鹏

承办单位: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