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近年来,全县规划、建设了一大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户住房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目前,已给一批集中安置点搬迁户办理房产证,落实安置点点长和特派员,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全部安置的是贫困户,按标准,只收取了搬迁户自筹资金,没有收取房屋大修基金。目前,全县各安置点还处于保修期,一旦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处理,维护有保障。但保修期过后,出现问题,将无资金处理。
建 议:尽快落实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房屋保修期过后的维修费用,并明确维修主体。
领衔代表:张永鹏
承办单位: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