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 129 号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22384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3日 11:00
  •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机构:

    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内容概述:

关于疏通老旧小区消防通道的建议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理应保持时刻畅通。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加之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小区消防通道被侵占堵塞情况十分严重,其中老旧小区特别突出。《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为保障消防救援通道畅通,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通道管理:

1.清理消防通道杂物,依法处理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

2.检查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消防通道的入口高度是否符合规定、消防通道标志是否清楚醒目、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如不符合相关规定,责成有关单位整改、添置、完善。

3.落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对小区内停车点、消防通道和登高作业操作场地,消防栓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维护,对消防通道实行划线管理,禁止长期侵占。

5.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提案委员:杨志华

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