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全县商业流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及年度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商业行业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全县商业网点布局,为全县商业流通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服务。
3、编制全县重要商品的供需平衡计划,组织实施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安排落实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和防洪、地震救灾商品计划的安排落实。
4、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商业运行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5、负责饮食服务业、商办工业、民用爆破器材、老旧汽车更新、物质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煤炭、生猪定点屠宰、“菜篮子”工程的行业管理。
6、负责全县商品贸易市场的规划、建设、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县城综合农贸市场及蔬菜批发市场的物业经营管理与改造开放。
7、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商业流通、商品质量、行业行风的管理监督,打击商品销售中的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行业不正当竞争及牟取暴利行为。
8、负责所属企业内部年度审计、经理(厂长)离任审计及财务商流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