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统计局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制订全县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内包括中、省、市驻勉单位和部门的统计工作。
3、会同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全县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研究,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统计分析及咨询服务,为县级党政机关制度计划,宏观管理等提供决策依据。
4、审查县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县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5、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印发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6、组织指导县内各部门、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和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
7、管理县农村经济社会抽样调查队。
8、承办县政府交交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