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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及工作程序

作者:不详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6-2-7     点击次数: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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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98]2084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应持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

  其办理程序是:

  1、收费单位应于实施收费前20日,持省以上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收费的有效文件依据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并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2、价格主管部门应对《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文件依据等收费情况进行审核。

  3、价格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后15日内核准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说明理由。

  4、《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审验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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