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翠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林、祁志刚、代建生、周波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谢民,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会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及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回头看”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推动《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引导,持续加强《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进全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的认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和监督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勉跑路”政务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审批与监管互动机制,推进流程简约化、办事规范化、服务便利化;要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持续加强集约高效要素保障,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监督管理上继续发力,强化第三方监管,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线上、线下监督举报渠道,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继续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满意度测评并宣读履职评议;审议通过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一名县十九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
供稿:金辉(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