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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勉县监察局(纪委监委) “办公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索引号:

    610725000-/2020022111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15:44
  • 来源: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 发文机构: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 内容概述: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勉县监察局(纪委监委)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办公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履约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监察局(纪委监委)办公空调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20)14号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监察局(纪委监委)
地址:汉中市勉县和平路中段
联系人:万伟   联系方式:(0916)32399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汉中市勉县定军大道北段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蒋炜   联系方式:(0916)321520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内容和要求:1.5P空调49台、大3P空调13台,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18.7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且有效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时须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有效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截止询价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会议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截止询价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截止询价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财务状况报告(出具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资信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在汉中市本地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材料(异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租房合同原件或代理售后服务协议原件,汉中市本地企业无需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九、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 11月11 日至2020年 11月16 日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时须提交的资料:
3.1单位介绍信一式两份
介绍信统一用A4纸张打印内容包括: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名称、文件获取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2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9:30。
2、报价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9:30。
3、报价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勉县政务大厅三楼)。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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