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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6107250000/2021-000022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15:09
  • 来源:

    县政府办
  • 发文机构:

    县政府办
  • 内容概述:

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勉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所引起的人畜共患疾病,人一旦感染发病,死亡率100%。为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的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控意识 
近年来城乡养犬量逐年增加,部分犬类未接种狂犬病疫苗,犬类免疫屏障尚未形成,如果防控措施不到位,一旦疫情介入,将会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全县狂犬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长期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群防群控格局,全力把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深入宣传防控知识。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使狂犬病防控法规和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养犬意识和提高科学预防狂犬病素质。要加强对无害养犬、暴露后处置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切实增强防护意识,人一旦被犬只咬伤,要立即接种狂犬疫苗,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疗,坚决不能心存侥幸而忽视免疫和治疗。 
(二)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加强以犬只等家养动物为主的传染源管理,是控制狂犬病发生的根本措施,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有效落实“管、免、灭”措施,遵循“分户建档、挂牌拴养”的原则,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尤其是流浪犬只的管理,禁止犬只散放、流浪,彻底捕杀病犬、野犬、流浪犬、无主犬,对拒绝、阻挠捕杀犬只的人员,公安部门要迅速介入并严厉处罚。 
(三)切实抓好犬只免疫工作。开展犬只免疫是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防止病源传播扩散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镇(办)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主抓此项工作,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方法,保证各村安排人员摸清犬只数量并登记造册,以配合防疫员逐户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确保狂犬病免疫密度和质量,切断狂犬病传播途径,防止病原传播扩散。 
(四)及时规范诊治犬伤病人。被犬只咬伤后及时、规范地处理伤口和接种狂犬疫苗、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是预防狂犬病发病的唯一有效手段。卫健部门要加强接种门诊建设,配备必要设施,做到安全接种,切实降低人感染狂犬病发病率。要组织和储备足量人用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保障及时供应。要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原则,及时诊治犬伤病人,做好伤情和处理情况的记录。 
(五)加强信息灵通及疫病监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辖区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分析辖区疫情态势,落实部门间相互通报制度,一旦发现人感染狂犬病病例,及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发出预警、预测并立即规范处置,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要严肃信息报送纪律,通报、上报的情况要准确、可靠,当发生人和动物狂犬病疫情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狂防办。对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人、畜间发生重大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齐抓共管,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狂犬病防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控、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狂犬病防疫规范》全面培训基层畜牧兽医人员,增强防疫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要做好狂犬病疫情监测、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犬类的狂犬疫苗注射、登记和发放“家犬免疫证”等工作;县卫健局要加强对卫生防疫人员的培训,全面开展狂犬病临床诊断、疫情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犬伤人员救治、人用狂犬疫苗使用方法等技能的培训,做好人感染狂犬病疫情监测,切实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管理犬只交易市场,严禁无牌犬只上市交易,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质量的监督和犬产品市场交易管理工作;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基本知识宣传;县城管局要抓好养犬的审批登记与违章养犬的处理工作,城区以外由各镇(办)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城管局或镇(办)人民政府依法对狂犬、流浪犬、野犬及未免疫犬只实施捕杀,各镇(办)负责对捕杀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要足额保障狂犬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和应急接种费用。 
四、集中力量,开展春季专项整治行动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5日-3月15日)。各镇(办)要依托村(社区)组,开展拉网式调查,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 
养犬只的,逐一登记,详细记录犬只的数目、品种(特征)、免疫状况和养犬人等基本情况,并督促注射狂犬疫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3月15日前向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防治站报送《养犬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联系人:仇姗,电话:13369237787。在此基础上,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定期走访了解辖区养犬情况,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做到人、户、犬信息关联。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城区内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对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捕杀。城 
区以外由各镇(办)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相关站办所,重点对农村集镇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捕杀,同时,各镇(办)在县畜牧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捕杀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4月5日前,各镇(办)向县狂犬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报送规范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宣传、摸排、整治等情况及好的做法建议等)。联系人:成泓江,电话13571690087。 
(三)宣传教育阶段(3月5日-3月31日)。宣传教育工作是狂犬病预防的重点。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公众媒体持续性开展犬只管理和狂犬病预防的宣传。各镇(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的作用,组织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结合调查摸底和日常巡查,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登门入户等形式,把《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送到每一名养犬居民家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确保防控工作收到实效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将狂犬病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县狂防办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到各镇(办)和有关单位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防控效果等情况。今年县上将继续把狂犬病防控工作纳入各镇(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考核,确保狂犬病防控工作收到实效。 


附件:镇(办)养犬信息登记汇总表(点击下载)


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