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新要求,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大力实施“11366”战略,加快建设汉中副中心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勉县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黎建军主持并作点评讲话。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李妮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章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关于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部分部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法述职。
黎建军对述职同志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进一步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出要求。
黎建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方向,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勉县建设全过程,要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持用法治方式干事创业,将法治思维方式运用各领域、各环节、各流程,一体推进法治勉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黎建军强调,要聚焦关键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县的质效水平。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严防干预司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做好司法援助与社会援助衔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建立司法辅助人员配套机制,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要全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加强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创作、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实战化+责任化”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黎建军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各级党委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协调小组和各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县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抓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队伍建设,提高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鼓励法治资源、法律服务进镇入村,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打通工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强化督察考核,加强对各镇街、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机制、考核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图文:陈雅萱(县融媒体中心)